2025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更好地宣传交通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卫处联合新桥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宣教活动。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头盔,并且不得载乘12岁以上人员,不要逆行,请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请遵守交通规则!”……新桥交警中队蒋长峰指导员和保卫处工作人员、值班老师,在校门现场执勤,并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安全意义,引导车辆行人正确出行。学校保卫处在校门处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海报。保卫人员和值班老师向师生员工发放校园交通安全宣传页,动员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养成遵规守纪、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